2008金融海嘯十周年回顧系列文(四):台灣搶救,有沒有效?

圖片來源:口袋財經

本文與口袋財經聯合發表 

上篇文章,我們提到台灣政府自08年到09年來的應對措施,也提到凱因斯學說的思維,他影響了政府和央行的腳色。簡略談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,如何有效影響市場。

前面提到的政策和觀念,礙於篇幅,遺憾不能有更深入的介紹和思辨,但期許打下基礎,助於理解專有名詞與概念,以及後續檯面上經濟議題。

而本篇文章要來三挺政策的成效及消費券,前者安穩了台灣經濟,避免骨牌效應;後者則告訴我們,某些情況下,搶救措施不像理論上那麼有效。

│三挺政策成效

三挺政策﹝詳細內容請參考前一篇文章﹞大概是成效較容易觀測的政策。三挺政策之一的存款保障執行後,自2008年12月以降,存款都不曾減少﹝2009年1月除外﹞,台灣顯然沒發生擠兌,對金融機構的信心也堪稱足夠,逾期還款的比例也不高,存款的不安全和恐慌擠兌在此情況下,較不容易發生。

同時,由於三挺政策提供不錯的誘因﹝例如優惠借貸利率﹞使銀行提升放款,也讓企業準時還款並減少裁員,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紓困的協商成功率高達9成!在2009年下半年景氣回升,官股銀行﹝台銀、合作金庫等﹞、中小企銀和整體金融放款還不斷提升。這在信用萎縮的經濟體中,是不容易的事情。

至少守住中小企業這道防線很關鍵,中小企業佔台灣企業95%以上,提供7成以上就業,他們在短期能有營運空間,並撐到景氣復甦時期,是首要的任務。

金融海嘯事件中,有些人認為應該讓市場淘汰體質不佳的企業。但淘汰更多企業會使更多人失業,消費減少,市場信心更不足,恢復也更慢。筆者認為,這也會傷害到最終存活下來的佼佼者。而且,我們承擔得起市場遙遙無期的自我調整嗎?

一些訊息
我們無法夠多且深入的談論更多政策成效,一來礙於篇幅;二來不少政策時間跨度極大,執行時間不只限於2008年和2009年,無法進行同期比較;第三,政策間交互影響,並不容易判斷哪些成效是由誰貢獻。

但對於總體情況,我們仍能有基本認識。行政院主計處針對當時主要財政政策﹝前一章所提到的,再加入消費券和開放陸客來台兩策略﹞進行成果預估,在2009年2月和7月兩個不同時間進行。得到結果分別為貢獻2.77%和2.97%的成長;並預估全年經濟分別為成長的2.97%和4.25%。

最終,2009年實際經濟是成長1.57%。也說明,一來如若沒有搶救措施,台灣的狀況會是更糟的,政府干預在短期間收效;二來不同時間做的預期,受當時情況影響會有所不同﹝搶救措施為何能奏效,我們在前篇文及很簡單介紹了理論背景﹞。

消費券
我們在上一篇文章提到台灣政府的拯救措施,但唯獨當時一件政策我們沒有提到:消費券

而那年的消費券,你們還記得拿去買了什麼嗎?筆者當時配了一副全新的眼鏡!我們將消費券留到這個章節來介紹,想就此政策帶入全新的話題:某些刺激經濟成長的政策,成效也是有限的

2008年12月5號,立法院通過856.5億元的「消費券特別預算」,自2009年1月18號開始發放,需於該年9月30號前使用完畢。凡2009年3月底前出生、具有戶籍的國民,都能領取價值新台幣3600元的消費券。

經建會及隔年﹝2009﹞的一份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提到,消費券的856億元加上「乘數效果」﹝關鍵字出現了,請回顧前篇文的凱因斯學說﹞,預計帶來0.6%以上的經濟成長率﹝分別為0.64%與0.66%﹞。

│買得開心,但…其實不那麼有效

回到消費券,是否達到預期的成效呢?答案是沒有。其實後來再度進行評估,所能帶來經濟成長率,只剩0.28%到0.43%。

但這仍然只是評估,回到事實面還更低,也就是下修後的預估值還是太高了!這某方面也說明,凱因斯學派經濟理論,還是有所限制的。為什麼?

追根究柢,還是「乘數」沒有發揮作用。一個關鍵原因﹝當然還有其他很多因素﹞:消費替代率太高。此替代率大約在六成到七成。白話就是,消費券有六、七成是拿去買「原本」就要消費的財貨。

當這成為普遍現象,政策自然就沒有效果,因為大家要「多買更多」,買原本要買的外,更要買不常一直買、平常沒打算買的。不然結局就會變成大家藉消費券來增加個人儲蓄,這對短期景氣沒幫助。所以本段的開頭所問──大家當時買了什麼──並非空穴來風的問題!

實際案例分享:筆者本人共用兩張消費券配了一副眼鏡。筆者的朋友A集結全家消費券之力,買了台一萬多元的冷氣,而朋友B則是拿去繳學費。朋友B就是那位「購買原本計畫買的財貨」的人,消費券不發放,還是得交學費﹝除非他決定放棄學業﹞;而朋友A和筆者本人則不屬於此類。

另外據一些研究指出,台灣邊際消費傾向﹝前篇文註解所提到﹞大約是0.36,也就是每多獲得100元,只有36元拿去消費,剩餘作為儲蓄,也使政府朗朗上口的乘數效果,變得相當有限。

│有修正方案?


消費券修正方案的關鍵在:別讓大家買「平常計畫買」的東西。我們思考,如果限制消費券所能消費的財貨,是否更能發揮功效?也就是,規定大家買不會常買的東西,例如冷氣和冰箱之類的耐久財貨﹝能使用3年以上,通常反映民間消費力道﹞。

但筆者得到遺憾的答案:圖利特定廠商,官商勾結!唉,理想總是太過美好。

不過,也許另一個方式不錯:縮短消費的期限。從1月18日領取消費券到9月30號截止消費,歷時八個多月時間,其實不算短。縮短期限或許能迫使大家短時間大量消費平常不買的東西。我們可以這樣想:你應該不會一次買3600的菜﹝吃到死或放到壞掉﹞。不過呢,我們沒有另一個平行時空去驗證這個思考遊戲,也還很需要資料和實務支持。

│結論

本文提到三挺政策成效,一定程度穩定了產業和金融業,也提到消費券的不效率,說明了政府調控的有限性──是的,沒有完美的理論──我們也想像了兩個消費券的改善情境。回應標題,台灣的搶救有沒有效?我們得到一個無趣的回應,有的有效,有的沒效,在防止骨牌連環倒下的方面有積極的效果。

下一篇我們將提到不好的搶救方式,未必沒效,而是「不可取」;也會提及金融改革,改革就像是在災後重建並且補強家園,非常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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